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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SMM网讯:近日,山东省公布《关于调整全省废置铅蓄电池重复使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报》理解。明确如下:一、实施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决策部署,修改办事流程,提升行政审核效率,减少企业行政成本,融合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移往联单派发等环境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确认由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废置铅蓄电池搜集车站、储存点的申报登记、核查审核、经营许可证核准工作。二、主要内容《通报》主要分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许可管理。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划入全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于搜集和横跨区域运输制度试点范围的废铅蓄电池搜集企业名单,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的组织积极开展现场环保核查。对建设合格、审批无异议、通过审查的企业,发布其搜集资格。根据有关拒绝,向辖区内废置铅蓄电池搜集车站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部分是执法检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废置铅蓄电池搜集企业和搜集不道德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勤同步。
严厉打击搜集不规范、随便报废、蓄意推倒酸、非法冶金等环境违法犯罪不道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证搜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获得安全性无害化处理。第三部分是信息上报。规定了搜集车站、市生态环境局的请示信息的时限和内容拒绝。
《通报》还包括《山东省废置铅蓄电池储存场所现场环保核查表格》、《废置铅蓄电池重复使用管理工作主要管理依据和标准规范》、《山东省废置铅蓄电池搜集和移往台账记录表/月报表》、《山东省废置铅蓄电池搜集和移往处理年报表》四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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